一网搜索

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05-09 13:46
 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便于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交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20249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对市区及乡镇国有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出让金价格由原来“一件一评估”改为按土地级别分不同年限进行一次性区域评估后,确定区域评估价格作为具体执行标准。

二、文件依据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3.《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

4.《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6.《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林市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三、工作过程

《意见》在广泛征求了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先后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意见》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已取得合法产权的国有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标准按不同的土地级别、不同年限进行一次性区域评估。区域评估价格有效期限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基准地价调整或一年期满,及时进行评估调整。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429






相关信息:

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

 

初审:宋春哲        复审:杨光         终审:赵海峰


打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