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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草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10-20 16:16

关于《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草案)的政策解读

 

为便于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称《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我市于1994年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市政府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努力下,我市持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截至目前,公布确定历史建筑96处,其中城区58处,外县市38处,是全省第二位实现历史建筑全覆盖的城市。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为起草了《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草案)。

二、起草依据

《管理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共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起草依据、历史建筑定义、保护原则等内容,综述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第二章历史建筑确定,明确了历史建筑的申报条件,保护级别、确定公布流程等内容;

第三章历史建筑保护,首先确定了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保护的责任主体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其次明确了保护责任人及其具体责任;最后详细阐明了相关管理部门及保护责任人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原址保护、迁移等保护活动过程中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历史建筑利用,强调了历史建筑应当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要求其在活化利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要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章历史建筑调整、撤销,明确了调整撤销的条件及流程;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罚则及实施日期等内容。

 

 

 

 

 

相关信息:关于征求《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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