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不动产2025091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吉市国用(2015)字第220202000792号 |
刘书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0202011003GB00031F00010065 |
昌邑区新建街北宅小区15号楼5单元2层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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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000259145 |
刘书波 |
房屋所有权 |
220202011003GB00031F00010065 |
昌邑区新建街北宅小区15号楼5单元2层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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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