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孙敬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1110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船营区北大街东盟小区2号楼1单元3层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敬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