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策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出“应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提出“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更加节约集约的地方性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
按照市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组织编制了《吉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梳理了近140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技术资料;对90余个城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研究进行学习,特别是对长春近10年来实际在用各类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并赴长春、哈尔滨、成都进行实地考察学习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对建筑退线、停车配建、日照间距、城市色彩、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六大专题进行重点研究。
本次“规定”编制具有三大特色:第一是关注民生,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度较高的社会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比如停车配建,“规定”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土地开发强度、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小区位置、房屋性质、户型大小将停车标准细化为6个档次,并首次对居住小区的社区物业、商业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停车配建要求予以明确。医院的停车位配建要求也进一步细化,结合实际对问诊区与住院区进行差别化供应。第二是紧扣职能,在存量发展阶段,自然资源重要职能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定”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进行了精细化研究,在秉承保障防灾疏散、市政管线敷设、营造适宜街道空间尺度等原则上,将建筑退线由原来2个基本档次,按照道路宽度和建筑高度细化为9个档次。经初步测算,新规下4公顷的标准居住地块,土地可使用的比例约可提升7%-12%,因此增加了小区内部用地,进而优化采光和活动空间,从而提升居民的实际居住体验。第三是地方特色,“规定”旨在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政策文件。结合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退线、管线敷设、风貌管控等都进行特殊要求。市政道路方面,首次以文件的形式对Ⅱ级支路的概念予以明确,在不改变用地属性的前提下,解决交通微循环不畅的问题。在进行建筑间距研究时,综合考虑提升居住品质、提高城市风貌等因素,结合吉林市太阳高度角,通过免除23度以下坡屋顶计入日照高度的方法,鼓励设置坡屋顶,增强城市特色,丰富城市第五立面。
现将《吉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至我局或发至电子邮箱。
地 址:吉林市重庆街1800号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衣多 白旸,联系电话:64820076
电子邮箱:by20010310@163.com
附件:《吉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链接: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初审:白旸 复审:衣多 终审:陈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