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有关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促进房地产交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只跑一次”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支出成本,通过对市区及乡镇原有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出让金价格由原来一件一评估改为一个土地级别按不同年限进行一次性区域评估后,确定区域评估价格作为具体执行标准。
二、主要依据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林市城镇基准地价等价格的通知》
三、工作过程
依据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委托评估单位对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出让地价标准进行区域性评估形成初步成果。经征询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
四、成果内容
具体成果内容有9项。吉林市城区共用宗地个人住宅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吉林市城区住宅用地补办出让地价标准,指市城区范围内共用宗地中除个人以外的住宅用地;吉林市城区共用宗地车库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参照居住用地地价标准执行;吉林市城区共用宗地商业网点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参照居住用地地价标准执行;吉林市城区共用宗地商业网点补办出让地价标准(路线价),指位于市城区商业服务业路线价区段的共用宗地商业网点;吉林市城区独立宗地商业网点、车库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吉林市乡(镇)共用宗地车库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参照乡(镇)住宅用地地价标准执行,乡(镇)住宅用地补办出让地价标准不再单列;吉林市乡(镇)共用宗地个人住宅补办出让地价标准;吉林市乡(镇)共用宗地商业网点补办出让地价标准。
相关信息:关于征求《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共用宗地车库、商业网点和个人住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初审:宋春哲 复审:杨光 终审: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