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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05-19 16:04

《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现将《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赴吉林考察,要求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求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246号)、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吉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规划,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将指导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各县市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基本依据。规划期为2021-203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中期目标年为2030年,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吉林市2.77万平方公里全部国土空间。

  二、《规划》的目标任务

  2025年,主要生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人为破坏严重区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基本完成。实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约292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典型黑土区保护面积达到约440万亩,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森林面积保持在15700平方公里以上,加快推进生态廊道与生态网络建设,生态文明取得重大进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改善,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为建设生态吉林夯实基础。

2035年,各项指标均有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布局均衡、网络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更加巩固,美丽吉林建设目标高质量实现。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6章,18小节。

  第一章包括工作成效、机遇与挑战。主要梳理“十三五”期间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工作成效,提出当前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立足吉林实际,系统谋划全市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设定2025年及2035年总体目标,衔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第三章为生态修复布局。依据《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核心,主要河流、交通干线为生态廊道,大中型水库为关键节点,形成“一江一心两屏两田多廊多点”的生态修复布局。

第四章为规划实施安排。区分全域系统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提出生态修复对策。衔接省级规划,布设13个重点项目。

第五章为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的实施对林草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废弃矿山治理、土地综合整治、黑土地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及城镇生态修复等起到的积极作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第六章为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政策体系、落实规划传导加强科技支撑严格评估监管、鼓励公众参与6个方面提出保障机制。

 

 

相关信息:

关于《吉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 年)》(公众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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