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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2-08-26 15:56

  

关于《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和《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吉政办发202217),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黑土耕地资源,按照王吉市长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公开属性

此件公开发布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2020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指出,“黑土地是耕地中的‘大熊猫’,一定要保护好利用好”。2020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26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

20227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吉政办发202217),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九个方面26条,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范围和责任主体、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计划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编制与审查、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验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经费保障、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的监管和其他事项。重点突出以下6个方面:一是突出责任落实。贯彻新《土地管理法》和《黑土地保护法》要求,强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同时,明确方案编制、剥离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实施节点、审查流程等,做到责任明晰、程序规范。二是突出工作统筹。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在综合考虑年度占地项目和用土项目供需、时序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对表土剥离、存储、利用等做出统筹安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黑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紧密衔接,从源头上解决剥用脱节的问题。三是突出应剥尽剥。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符合土壤质量评价标准的表土必须进行剥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明确了严重污染耕地、抢险救灾紧急用地等6种可以不剥离的情形。四是突出剥后利用。明确要求对公益项目可实行无偿用土,推动剥离表土“即剥即用”“就近利用”。五是突出经费保障。明确表土剥离各项费用来源及保障方式,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表土剥离各方利益,激励各方主体及时主动开展剥离、存储、管理和利用等工作。六是突出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未通过验收的,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供地审批手续,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组织实施土地招拍挂和供地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不予评优。

 

相关信息: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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