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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2-02-10 17:21

我市于1994年被国家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保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吉林市重要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强化与彰显吉林市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名城形象,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了《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规划批复后将指导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

本次规划范围为吉林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区及外县市,总面积2.77万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吉林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规划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

一是凝练价值,总结吉林市五方面历史文化价值,形成更加完善的“边塞重地东北要冲”、“悠久历史 文化古城”、“山水城市 北国江城”、“民族风情 多元文化”和“工业重镇 杰出成就”五大价值保护要素体系,将“吉林故事”融入当代宏大的“中国故事”叙事体系。

二是强化全域管控,结合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所包括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五个层次,形成全域全要素保护格局。

三是塑造特色彰显、空间宜人的老城特色环境。围绕吉林市山水资源禀赋,延续明清古城和近代城区历史格局,分类分级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要素,加强建筑高度和城市风貌的管控,传承山水格局和街巷格局特色。进一步加强历史地段的研究和划定工作,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高质量推进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实现城市品质提升。

四是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体系。与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位对接,总结全域全要素形成“一表一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着力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相关信息:

 

关于征求《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意见的公告

关于《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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