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省、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2024年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全市有效防御9轮明显降雨过程,台风“杜苏芮”期间连破降雨量历史极值,共发生地质灾害4起,灾害类型均为崩塌,灾害规模均为小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地灾发生次数与2022年持平,经济损失减少55.5%。具体情况为:
4月14日,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崩塌物100余立方米,其中最大的一块约15吨重块石崩落至公路边,灾害规模为小型,主要受灾对象为口前至桦甸的省一级公路。
8月3日,舒兰市开原镇四滴村发生滑坡,规模为小型,破坏彩钢房2间,淤埋房屋3间,破坏蔬菜大棚1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灾害发生原因为短时强降雨和村民削坡建房导致。
8月7日,船营区吉长北线育林山口北侧山体发生崩塌,崩塌位置位于边坡高度约4米处,最大块石约0.5立方米,崩落物部分位于主动防护网内,总崩塌量小于10立方米,规模为小型,威胁对象为过往车辆及行人。
11月6日,丰满区吉桦路小白山乡一带左侧山体发生崩塌,崩塌物约6立方米,其中约1立方米崩落物落至公路路面,灾害规模为小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该崩塌点为未知隐患点。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吉林市3~10月份气温稍高,降水稍多。吉林市3~10月份平均降水量为660.0~720.0毫米,比常年同期672.0毫米多18.0毫米。
春季(3~5月)平均降水量为125.0~145.0毫米,比常年同期125.6毫米稍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变化明显。
夏季(6~8月)平均降水量为440.0~490.0毫米,比常年同期445.3 毫米稍多。
秋季(9~10 月)平均降水量为90.0~100.0毫米,比常年同期101.2毫米稍少。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6-8月份的主汛期,特别是“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经统计,2013年以来发生在汛期的地质灾害有26起,占总数的70%,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地质条件、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结合2024年气象趋势预测,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预测如下:
(一)永吉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和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域在永吉县东南山区,口前镇和北大湖镇区域。其中,崩塌重点防范区域在永吉县中东部的低山丘陵地区,泥石流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在永吉县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区的花岗岩分布区。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农田、公路及过往人员车辆。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口前镇歪头村14社、口前镇四间村泥石流,口前镇东山街、口前镇前进村五桦公路崩塌。
(二)舒兰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重点防范区域是人类工程活动及煤矿地下开采区。其中,崩塌重点防范区域在环城街、吉舒街、小城镇内公路沿线以及水系沿岸、山前建筑物附近,崩塌威胁对象以公路为主。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吉舒街道大北林业站、天德乡紫云山庄崩塌。
(三)磐石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重点防范区域位于烟筒山镇和吉昌镇。修路切坡、采矿、挖沙以及耕作等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崩塌地质灾害的直接诱因。威胁对象以居民、公路及过往车辆和行人为主。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三棚村三棚屯崩塌,明城镇点将台崩塌。
(四)蛟河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和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范区域在漂河镇、白石山镇、庆岭镇和蛟河市区。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域在蛟河市城区周边、白石山镇、庆岭镇等地区。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拉法街山咀村崩塌和庆岭镇靠江村泥石流。
(五)桦甸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类型为崩塌和泥石流。崩塌重点防范区域在红石砬子镇、八道河子镇、公吉乡、S102、S205、烟白线铁路白山电厂北部路段、夹皮沟东部公路等区域,主要成因是大规模的公路开挖建设及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导致高陡边坡成为崩塌隐患。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域在二道甸子镇、桦郊乡一带。威胁对象主要为居民、房屋及农田。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二道甸子镇富民村东五虎石社泥石流,红石镇国道(G334线)临江段崩塌。
(六)吉林市城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和滑坡。主要分布在船营区的欢喜乡、大绥河镇及搜登站镇,昌邑区的两家子,龙潭区的江密蜂镇、缸窑镇,以及丰满区的江南乡、丰满乡、旺起镇。威胁对象以居民、公路和行人为主。主要地质灾害风险点有,船营区大绥河镇治新村十二社滑坡,船营区欢喜乡远大水库、北极街道望云社区北侧崩塌,昌邑区两家乡黑背村崩塌,龙潭区东城街道荒山咀子铁东街道办事处崩塌,丰满区旺起镇双峰岭崩塌。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
(一)精准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任务。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灾害1:1万精细化调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3〕258号)要求,在吉林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部分中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720平方千米1:1万精细化调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1:1万地质灾害测量、1:2000无人机地形测量、1:500剖面测量、编制成果报告等工作。同时,对206处重要隐患点和威胁固定人员的一般隐患点进行核查。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精准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情况,全面了解隐患点各类信息数据,巩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地灾防范能力。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属地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指导同级交通运输、住建、应急、文旅、林业、水利、教育等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尤其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道、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信息报送。对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防治体系,落实监测、避让等防治措施。
(三)全力做好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作。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签订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协议,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汛期前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平台有关信息。
(四)强化专业技术单位技术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技术单位合作,优化扩大技术支撑范围,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继续与本地区4家技术包保单位签订服务协议,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争取在舒兰市技术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包保力量区域全覆盖。强化汛期专业化保障队伍质量,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技术包保单位成立专业化保障队伍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全天候全时段驻守在包保区域,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做好技术指导。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宣传引导、避险演练、预警研判、应急处置等方面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全力做好重要时段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据预测,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平均水平,局部地区偏重,永吉县、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等地区在汛期受极端天气影响期间,地质灾害将呈高发态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重中之重,需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研判累计降雨量和局地短时强降雨带来的影响,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管控,提高“人防+技防”能力。要做好强降雨期间转移避险,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避险转移人员管控,严防人员回流。要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六)推动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核销工作。为解决隐患点已采取搬迁避让措施,隐患点威胁区内房屋已全部拆除且无其他固定承灾人员的;已完成工程治理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因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变化,致灾体消失或多年监测稳定等是否仍然作为隐患点处理的问题。按照《吉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作程序》工作办法,对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定核销,做好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更新管理,为地灾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七)做好中央专项债项目实施指导监督工作。目前,船营区、桦甸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及永吉县、磐石市、桦甸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5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成功获批,项目总投资5343万元,其中争取国债资金4806万元。要强化项目管理,分级研究制定地质灾害国债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国债项目进度计划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明确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场等关键节点,采取周调度、月汇总、季通报工作机制,全程跟踪问效,闭环式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问题,确保4月底前增发国债项目全面开工,力争汛期前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要紧盯责任落实,全面贯彻执行《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指定项目监管责任人,签订日常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直接单位监管责任和监管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国债项目建设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四、有关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应急管理、地震、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为相关部门开展重要基础设施、人员集聚区、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巡查排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人才队伍建设和重大项目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