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扎实做好全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1年灾情特征
据气象部门统计2021年6—8月份,全市降水稍少,气温稍高,降水量为413.7毫米,比常年451毫米少37.3毫米,比上年440.4毫米少26.7毫米,汛期主要特征阶段性变化明显,全地区共出现11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局部出现强降雨,防灾形势较为严峻。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员到岗到位。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台风影响,2021年我市共发生2起小型崩塌地质灾害,及时按程序上报省厅和市应急局,并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1年主要防治工作回顾
一是制定好各类方案。编制《吉林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2021年吉林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1年吉林市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1年吉林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1年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气象信息员联络表》的统计更新工作。二是抓好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三查”要求,出动1300余人次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进行排查,重点对居住区、城乡接合部、移民避险场所、公路边坡、切坡建房、新增新建房屋、设施、构筑物等重要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应急避险和转移,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64个地灾隐患点,建立56个临时安置场所,涉及603户1600余人,明确疏散路线,制定避险措施。汛期对5个地灾点8户21名群众进行了转移,未造成人员伤亡。分别致函电力、应急、交通等部门,对威胁电力、通信、水利、道路等44个重要设施地灾隐患点,分工负责,重点防控。三是做好防御“烟花”台风等强降雨防范工作。四是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实现了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全覆盖,保证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地方政府、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二、2022年灾情预测
据市气象局预测,2022年汛期(6—8月)平均降水量500毫米,比常年(451毫米)多一成左右。预计今夏将有2—3个台风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地区,且受到厄尔尼诺等多种因素影响,极端天气将可能增加,前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盛夏区域性暴雨,需加强防范。由于预计汛期总降水稍多,应关注暴雨、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城市内涝以及中小河流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67处,其中:崩塌402处、滑坡18处、泥石流370处、地面塌陷71处、地裂缝6处。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7处、中型94处、小型766处。全市共设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13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08处。滑坡、泥石流、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桦甸市;崩塌、泥石流主要分布在磐石市和永吉县;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舒兰市、蛟河市等地下开采矿区,城区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各类小型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诱发因素,结合2022年我市降水气象趋势预报,拟定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地段)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崩塌隐患点21处
船营区:欢喜乡远大村(远大水库)、北极街道望云社区北侧、搜登站镇半砬山村三社。
昌邑区:两家子乡黑背村。
龙潭区:东城街道荒山咀子铁东街道办事处、江密峰镇天太村、江密峰镇东三家子村。
丰满区:旺起镇小石村十社、江南乡二道沟村、小白山乡腰屯村、江南乡永安村七社。
永吉县:金家乡卢家村、口前镇东山街、口前镇前进村、黄榆乡会源德村。
桦甸市:烟白线铁路、国道(G334线)临江段、夹皮沟镇金沟村。
磐石市:明城镇城南公路边(点将台)、朝阳山镇山棚村三棚屯。
蛟河市:拉法街道山咀村。
(二)重点预防的滑坡隐患点10处
船营区:大绥河镇治新村十二社。
高新区:南三道生活垃圾处理场北坡。
舒兰市:上营镇二合村、溪河镇松凤村。
桦甸市:烟白线万里河车站后山、红石镇一面街村、红石镇红石社区铁路北坡、公吉乡联合村幸福屯、公吉乡联合村山前屯、公吉乡下甸子村松江二社。
(三)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河)谷8处
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三官庙八社。
永吉县:口前镇歪头村、口前镇四间村、北大湖镇草庙子村、北大湖镇大荒沟。
蛟河市:庆岭镇靠江村(4条沟谷)。
桦甸市:红石镇西头道沟、八家子村兴隆沟、二道甸子镇富民村东五虎石社。
(四)重点预防的乡(镇)街道15处
船营区欢喜乡,昌邑区两家子乡,丰满区旺起镇,龙潭区江密峰镇,永吉县口前镇、北大湖镇、黄榆乡,舒兰市吉舒镇,磐石市松山镇、烟筒山镇、明城镇、呼兰镇,蛟河市庆岭镇,桦甸市红石镇、二道甸子镇。
(五)重点预防的铁路、公路沿线6处
烟筒山—白山镇铁路;国道302吉林—敦化界公路;省道S102舒兰—桦甸公路;桦甸至白山镇公路;吉桦公路口前段;昌邑区两家子乡至黑背村村路。上述铁路、公路沿线位于我市东南部中、低山区,由于修路削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六)重点预防的矿山采空区3处
舒兰矿务局东富煤矿采空区;桦甸市丰泰油页岩开发公司油页岩矿区;桦甸市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桦甸油页岩矿区。
(七)重点预防的旅游景点区1处
蛟河市拉法山旅游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
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紧紧围绕“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灾害何时发生”等关键问题持续发力,补短板、强弱项,狠抓灾害预警监测和群专结合体系建设,发挥条块合力,压实防灾责任,扎实推进各项防治措施落地,坚决巩固地质灾害防御防线。深化对省厅要求的理解和把握,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积极完善落实责任、联动响应、群专结合、投入保障、奖惩等机制,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救综合能力。要明确地灾防治工作机构、主要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包保领导、地灾防治专家等,把责任压实到最末端,保证到人到岗到位,每个关键环节都要有人负责、有人管理。防汛期间,要严格落实地灾巡查、灾情速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预报预警等制度,做到责任明确,指挥灵活,队伍健全,快速响应。要开展全方位无死角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物资、经费、装备等保障,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
(二)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在地灾防治工作中,要落实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并逐级备案。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按照吉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作程序的要求,做好隐患点的动态更新管理。
(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警工作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实现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提高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在灾情发生时,做到发现即报、6小时内续报、12小时内正式报,决不允许出现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要落实好汛期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做到每日9时前将属地前一日有关情况报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
(五)抓好地质灾害避险演练。
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好避险演练预案,确定一个重要地灾点进行避险演练,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提高组织群众避险的能力,让人民群众熟悉避险的程序、方法和路线,发生地灾险情时,知道如何撤离,如何避险。每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明白卡”,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高质量完成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和自然灾害普查工作
要抓紧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对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重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各地要督促指导负责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普查任务,切不可做甩手掌柜,一推了之。“十四五”规划和普查结果要保持调查数据相统一,不能自相矛盾,保证成果科学真实可用。
(七)稳步推进搬迁避险工作
对治理投入大、效果不明显的地灾点进行搬迁避险,是预防地灾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我市舒兰、桦甸、船营、昌邑等地区有4个地灾隐患点已经纳入省厅搬迁避险计划,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把避险搬迁工作同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土地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稳步推进避险搬迁工作。
(八)加强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应经济补助,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九)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合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气象、应急、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应急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五、巡查驻守工作安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地区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地段)汛期防灾工作巡回检查。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 工作日白天: 0432-62469029
双休日及夜晚: 0432-62469063
传真:0432-6246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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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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