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掌握风险隐患底数。提高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避险移民搬迁。进一步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防指有关文件精神及贺志亮同志在全市防汛减灾“最后一公里”建设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1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灾情特征
据气象部门统计2020年6—9月份,全市降水偏多,加上3次台风影响,我市平均降水量达到600mm左右,局部出现强降雨,防灾形势异常严峻。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员全部到岗。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台风影响,2020年我市共发生三起小型和一起中型崩塌地质灾害,及时按程序上报省厅,并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0年主要防治工作回顾
一是制定好各类方案。年初编制《吉林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了《2020年吉林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0年吉林市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0年吉林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2020年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气象信息员联络表》的统计更新工作。二是抓好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三查”要求,出动1300余人次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进行排查,对人口居住区、城乡接合部、高陡边坡等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应急避险和转移,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64个地灾隐患点,建立56个临时安置场所,涉及603户1600余人,明确疏散路线,制定避险措施。分别致函电力、应急、交通等部门,对威胁电力、通信、水利、道路等44个重要设施地灾隐患点,分工负责,重点防控。三是做好防御“巴威”、“美莎克”和“海神”三次台风工作。四是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先后发布9次气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实现了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全覆盖,保证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地方政府、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对29个地灾点456名群众进行了转移,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1年灾情预测
据市气象局预测,2021年汛期(6—8月)平均降水量500毫米,比常年(451毫米)多一成左右。预计今夏将有2—3个台风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地区,且受到厄尔尼诺等多种因素影响,极端天气将可能增加,前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盛夏区域性暴雨,需加强防范。由于预计汛期总降水稍多,应关注暴雨、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城市内涝以及中小河流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67处,其中:崩塌402处、滑坡18处、泥石流370处、地面塌陷71处、地裂缝6处。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7处、中型94处、小型766处。全市共设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13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08处。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桦甸市,崩塌、泥石流主要分布在磐石市和永吉县,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舒兰市、蛟河市等地下开采矿区,城区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各类小型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诱发因素,结合2021年我市降水气象趋势预报,拟定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地段)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崩塌隐患点
船营区:欢喜乡远大村(远大水库)、搜登站镇半砬山村三社、北极街道望云社区北侧。
昌邑区:两家子乡黑背村。
龙潭区:江密峰镇天太村、东城街道荒山咀子铁东街道办事处。
丰满区:旺起镇小石村十社、江南乡二道沟村、小白山乡腰屯村、江南乡永安村。
永吉县:金家乡卢家村、口前镇东山街、口前镇前进村。
桦甸市:烟白线铁路、国道(G334线)临江段、夹皮沟镇金沟村。
磐石市:明城镇城南公路边(点将台)、朝阳山镇山棚村三棚屯。
蛟河市:拉法街道山咀村。
(二)重点预防的滑坡隐患点
船营区:大绥河镇治新村十二社。
高新区:南三道生活垃圾处理场北坡。
桦甸市:烟白线万里河车站后山、红石镇一面街村、红石镇红石社区铁路北坡。
(三)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河)谷
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三官庙八社。
永吉县:口前镇歪头村、口前镇四间村、北大湖镇草庙子村、北大湖镇大荒沟。
蛟河市:庆岭镇靠江村(4条沟谷)。
桦甸市:红石镇西头道沟、八家子村兴隆沟、二道甸子镇富民村东五虎石社。
(四)重点预防的乡(镇)街道
船营区欢喜乡,昌邑区两家子乡,丰满区旺起镇,龙潭区江密峰镇,永吉县口前镇、北大湖镇、黄榆乡,舒兰市吉舒镇,磐石市松山镇、烟筒山镇、明城镇、呼兰镇,蛟河市庆岭镇,桦甸市红石镇、二道甸子镇。
(五)重点预防的铁路、公路沿线
烟筒山—白山镇铁路;国道302吉林—敦化界公路;省道S102舒兰—桦甸公路;桦甸至白山镇公路;吉桦公路口前段;昌邑区两家子乡至黑背村村路。上述铁路、公路沿线位于我市东南部中、低山区,由于修路削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六)重点预防的矿山采空区
舒兰矿务局东富煤矿采空区;桦甸市丰泰油页岩开发公司油页岩矿区、桦甸市永鑫煤矿矿区。
(七)重点预防的旅游景点区
蛟河市拉法山旅游区。
(八)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省市防指文件要求和省厅工作部署,以“五化”工作法为引领,在地灾防治工作中,逐步实现隐患信息图表化、防治责任清单化、基础工作模板化、专家会商机制化、防灾知识手册化、实现统一表现方式,体现工作内容和成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新要求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图表。落实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并逐级备案。落实“三查”制度。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按照吉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作程序的要求,做好隐患点的动态更新管理。发生险情或灾情,要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分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警工作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实现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应经济补助,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合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气象、应急、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突发地质灾害调查
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组织专家开展灾情(险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当出现重大灾情时,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灾害调查,组织专家为当地政府及应急部门的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巡查驻守工作安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于6-9月,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地区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地段)进行汛期防灾工作巡回检查,在台风、强降雨期间向重点地区派驻工作组,全程驻守,指导做好地灾防御工作。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 工作日白天: 0432-62469029
双休日及夜晚: 0432-62469063
传真:0432-62469080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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