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吉林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吉自然资函〔2020〕28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灾情回顾和2020年灾情预测
我市地处长白山向松辽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复杂,中东部以中、低山为主,西南部以平原、丘陵为主,特定的地质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叠加,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是吉林省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地区。2019年发生一起小型崩塌地质灾害(黄榆乡会源德村),发布7次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对21个地灾点191户463人进行了转移,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市气象局预测,2020年汛期(6-8月)平均降水量480~500毫米,比常年(451.3毫米)多1成。预计今夏将有2-3个台风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地区,且受到厄尔尼诺等多种因素影响,极端天气将可能增加,前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盛夏区域性暴雨,需加强防范。由于预计汛期总降水稍多,应关注暴雨、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城市内涝以及中小河流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于近年来局地暴雨和各类极端天气频繁出现,以及修建交通道路、兴修水利设施、矿业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不断加剧,诱发产生新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和频率将加大。因此,2020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防治任务艰巨。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至2019年底,我市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67处,其中13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开展了群测群防监测工作,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08个。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诱发因素,结合2020年气象预测,拟定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隐患点及区域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崩塌(不稳定斜坡)隐患点
永吉县一拉溪镇陡咀子村、金家乡卢家村、口前镇东山街;舒兰市天德乡紫云山庄、溪河镇松凤村凤凰山西坡;磐石市明城镇城南公路边(点将台)、朝阳山镇山棚村三棚屯;船营区搜登站镇半拉山村、大绥河范家村蒋家窑屯;龙潭区江密峰镇东三家子村、江密峰镇天太村;昌邑区两家子乡黑背村;丰满区旺起镇小石村、江南乡二道沟村加油站后山。
(二)重点预防的滑坡隐患点
桦甸市红石镇红石社区铁路北坡、红石镇万里河车站后山、红石镇一面街村;船营区大绥河镇治新村十二社;高新区南三道生活垃圾处理场北坡。
(三)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河)谷
永吉县口前镇歪头村、口前镇四间村、西阳镇兴隆村大岔;磐石市呼兰镇梁家屯(2条沟谷)、松山镇东北岔村(2条沟谷);蛟河市庆岭镇靠江村(4条沟谷);桦甸市红石镇红石村西头道沟、红石镇八家子村(2条沟谷)、二道甸子镇富民村村东五虎石社南沟、二道甸子镇新风村朝阳沟(2条沟谷)、二道甸子镇地窨子村四道沟屯、二道甸子镇帽山村东沟、金沙乡新华村参场沟、金沙乡独木村扇子面屯南沟、桦郊乡三合村张家社东沟、常山镇同兴村(3条沟谷)、横道河子乡民主村向阳屯北沟;船营区搜登站镇半拉山村三社、大绥河镇小甸子村7社;丰满区旺起镇三官庙村。
(四)重点预防的地面塌陷隐患点
舒兰市吉舒街道东富村、五桦公路收费站东;磐石市明城镇黄河村南屯。
(五)重点预防的乡(镇)街道
永吉县口前镇;舒兰市吉舒镇;磐石市松山镇、呼兰镇;蛟河市庆岭镇;桦甸市红石镇、二道甸子镇;龙潭区江密峰镇。
(六)重点预防的铁路、公路沿线
烟筒山—白山镇铁路;国道302吉林—敦化界公路;省道S102舒兰—桦甸公路;桦甸至白山镇公路;吉桦公路口前段;昌邑区两家子乡至黑背村村路。上述铁路、公路沿线位于我市东南部中、低山区,由于修路削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七)重点预防的矿山采空区
舒兰矿务局东富煤矿采空区;桦甸市丰泰油页岩开发公司油页岩矿区、桦甸市永鑫煤矿矿区。
(八)重点预防的旅游景点区
蛟河市拉法山旅游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发生险情或灾情时,要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分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警工作。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实现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合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气象、应急、交通、住建、民政、水利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突发地质灾害调查
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组织专家开展灾情(险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当出现重大灾情时,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灾害调查,组织专家为当地政府及应急部门的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及传真:
工作日白天 0432-62469029
双休日及夜晚 0432-62469063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