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做好吉林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等文件要求,对本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吉林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起草背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 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25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吉林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主要对象:主要受影响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2.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箱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3.公示期限为7天,自
三、联系方式
1.主体单位: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地址:吉林市重庆街1800号
3.联系电话:62469017 联系人:于熹龙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初审:于熹龙 复审:杨光 终审: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