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决定举行吉林市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食堂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内容:《吉林市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2.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
3.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吉林市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联系人:于熹龙 联系电话:0432-62469017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代表报名表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