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4年度历史建筑公布确认工作计划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同开展了2024年度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经对我市潜在历史建筑资源进行梳理、分析,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2024年度我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计划:
1.公布4处历史建筑:吉炭文化宫、吉林炭素厂办公楼(4层)、吉林炭素厂办公楼(5层)、摇橹人雕塑。
吉炭文化宫、吉林炭素厂办公楼(4层)、吉林炭素厂办公楼(5层),位于昌邑区和平街9号炭素厂历史文化街区内,3处工业建筑特色鲜明,有利于维护街区整体建筑风貌。
摇橹人雕塑位于吉林大桥北侧江城广场,是我市地标建筑,其承载的"同舟共济,激流勇进"的摇橹人精神是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无形资产,展现了我市各族人民艰苦奋斗、拼搏创业的光辉历程。
2.因哈龙桥、市委3号楼已被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故撤销其历史建筑身份。(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本次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
来信请寄: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1800号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项规划管理处 (请在信封上注明“历史建筑信息反馈”字样),邮编:132002
联 系 人:刘垚
联系电话:0432-62469021
电子邮箱:24703067@qq.com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初审:刘垚 复审:裴雨篁 终审:陈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