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索

关于征集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储备库专家咨询委员的通知(已结束)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5-07 15:39

关于征集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储备库专家咨询委员的通知

 

20242月,《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正式印发,例会形式增设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与城市设计专家评审工作,拟在现有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储备库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增录建筑类、城乡规划类、历史文化保护类、园林与景观设计类市级专家咨询委员。

一、征集范围

市内外各高等院校、设计院、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园林景观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建筑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学、建筑结构、建筑策划、乡土建筑、养老宜居环境等专业方向;

城乡规划类包括但不限于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等专业方向;

历史文化保护类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专业方向;

园林与景观设计类包括但不限于风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绘画、雕塑等专业方向。

二、入选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资格(注册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等),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八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

)具有突出的专业业绩和从事大型项目设计、管理的资历,熟悉有关评审业务;

具有正式职业,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承认和遵守专家评审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各项评审会议。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完成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织的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包括:

(一)评审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城区重要地段的景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

(二)评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目录清单;

(三)参与建筑与城市设计方面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规定等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

(四)评审市规委会主任、副主任认为应提请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与初审。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形式进行。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进行初审;个人自荐的,由个人填写报名表并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组织初审。

(二)复核与公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选组织复核,并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三)决定与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储备库,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个人)于202467日前将《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申请表(市级专家)》(见附件)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版)以“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申请”为主题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衣多 

联系方式:0432-624690052653235057@qq.com

 

 

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457  



打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