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现依法撤回吉林市规划局于2017年7月26日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7]017号)及副本、附图。自撤回之日起,与上述行政许可有关的一切材料、附图等均已废止。
特此公告。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