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撤回吉林市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现依法撤回本机关于2019年9月16日核发的县道九座至红风公路九站至长吉北线段(吉林经开区九江大路西段)用地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2004号)。自撤回之日起,与上述行政许可有关的一切材料、附图等均已废止。
特此公告。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