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富源石材有限公司三佳子饰面花岗岩及其周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第 44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5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第 2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 (2019年12月发)文件要求,现将评审通过的《吉林市富源石材有限公司三佳子饰面花岗岩及其周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电话:0432-62469089
附件:吉林市富源石材有限公司三佳子饰面花岗岩及其周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