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19-06-11 08:18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第21号)文件要求,现将评审通过的《吉林省吉林市宝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用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吉林市宝丰球粘土有限公司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