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索

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08-07 14:46

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市矿交采挂字〔2023〕第16

受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采挂字[2023]16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林市重庆街1800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该矿山位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124°方向,直距18.9km处的南沙村六社,行政区划隶属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管辖.

开发利用情况:出让项目圈定的矿区范围属已设采矿权(吉林市龙潭区士才采石有限公司)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后的整体范围。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委托吉林市正通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六社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设计回采率98%,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13年,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区圈定开采范围拐点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1       4853440.87      42560294.39

   2       4853556.81      42560534.98

   3       4853487.81      42560567.63

   4       4853472.26      42560535.37

   5       4853293.65      42560582.22

   6       4853253.34      42560498.02

   7       4853288.11      42560481.18

   8       4853242.66      42560386.25

开采标高:+460米至+360米,矿区面积0.0553平方公里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控制资源储量:经评审备案的保有控制资源储量为133万立方米

设计矿山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

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3年(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矿山服务年限等最终由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2.为了保证挂牌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审查竞买人资格条件时,竞买人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7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将在挂牌起始日公布)

挂牌时间:20230906日(830分)—20230920日(9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0906日(830分)—20230918日(1630分)

申请报名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方式:1、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2、申请人需携带资质审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交易事宜;3、如需竞价,请于20230920900时到701开标室进行;4、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5、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70万元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交易项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一)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的资质审查

竞买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70万元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五)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方式以公告规定为准。

现场竞价时如发生异议,以回放的现场影音资料为准,影音资料不能确定结果的,以主持人落槌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一)违约责任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1、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2、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4、采矿涉及的用地、林地、道路,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6、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竞买人需实地进行现场踏查,出让矿权圈定的矿区范围内有林地,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3、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开采期间,按照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⑴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生产;⑵每年采矿权人需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配合完成全过程的动态监管;⑶同时按照《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南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竞得的矿区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其恢复治理责任由竞得人一并履行。

4、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5、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要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方向进行建设,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竞得人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经济效益重要,打造绿色矿山更重要。竞得人在日后的开发利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建设、投产。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以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吉林市重庆街1800) 审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⑴逾期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⑵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⑶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二)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三)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异议的处理,可拨打以下投诉咨询电话:

矿业权交易委托方: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2469031、张艳萍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3688337  沈闯   李季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807


打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