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春 因保管不善,将吉(2020)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616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 龙潭区汉阳街公园小区3号楼1单元5层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立春
2025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