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不动产20250725-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吉市国用(2010)字第220203005784号 |
黄克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0203009008GB00020F00010016 |
龙潭区遵义街F西小区1号楼2单元2层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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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230052428 |
黄克敏 |
房屋所有权 |
220203009008GB00020F00010016 |
龙潭区遵义街F西小区1号楼2单元2层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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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