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宇 王月 因保管不善,将 吉(2017)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99806号,吉(2017)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998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 龙潭区苏州街17号湘潭花园小区3号楼2单元4层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开宇 王月
2025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