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不动产2025060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吉市国用(2007)字第220203002461号 |
常万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0203009003GB00010F00010029 |
龙潭区遵义街E2小区2号楼3单元4层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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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230043410 |
常万忠 |
房屋所有权 |
220203009003GB00010F00010029 |
龙潭区遵义街E2小区2号楼3单元4层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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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