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不动产20250402-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S000247089 |
黎彩霞 |
房屋所有权 |
220204005010GB |
船营区向阳街桃南胡同39号楼3号网点 |
|
2 |
吉市国用(2014)字第220201000183号 |
黎彩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0204005010GB |
船营区向阳街桃南胡同39号楼3号网点 |
|
登记机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