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梁海波因保管不善,将吉(2024)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861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龙潭区徐州路东方小区1号楼2单元6层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梁海波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