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成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前鸭河村一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成荣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01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