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1223-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证明第0071342号 |
吉林龙潭华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220211003065GB |
高新区滨江南路99号万科城7-1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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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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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