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秀华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1096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船营区大东街隆安水利局楼1单元2层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秀华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