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晓华因保管不善,将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353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昌邑区解放北路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晓华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