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白淑琴因保管不善,将GX000019065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高新区绿景馨苑2号楼4单元2层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白淑琴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4798871
2024 年 8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