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滨江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吉(2020)吉林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344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该证明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松江南路401号万丰·玫瑰园规划调整G1#住宅(含部分S2#商业)1单元010600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滨江支行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