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 11日, 邵忠宝将 吉市国用(2011)第22020201020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用地范围内的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盛业小区4号楼2单元5层17号转让,未同时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现权利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的规定,现公告,如有对该登记申请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为现权利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询异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 62735106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