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一明因保管不善,将S0004014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船营区解放大路昌茂花园2号楼1单元4层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一明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