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玉兰因保管不善,将S0001703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丰满街丰满发电厂宅7号楼1单元3层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玉兰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