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吉林市船营区珲春中街雾凇路600号 | ||||||||||||||||||
联系方式:0432-69953822 | ||||||||||||||||||
单位:亩 | ||||||||||||||||||
序号 | 林权登记申请人 | 权利共有人 | 林地所有者 | 坐落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面积 | 主要 树种 | 株数 | 造林年度 | 林地使用 终止日期 | 四至 | 备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张银波 | 丰满区国有旺起林场 | 丰满区旺起镇丰满屯 | 丰满屯东荒 | 9 | 7_1 | 1.57 | 云杉 | 150 | 2008 | 2058年12月30日 | 国有天然林 | 国有天然林 | 国有天然林 | 国有天然林 | |||
国有林场(公章) |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章) | |||||||||||||||||
年 月 日 | 2024年3月18日 | |||||||||||||||||
以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在我国有林场公示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情况属实。 国有林场证明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