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启玲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954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吉林市丰满区宜山东路515号中海·国际社区A期A13号住宅1单元13层05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周启玲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