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苗凤芹因保管不善,将吉(2020)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028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高新区吉丰东路186号荣光花园小区23号楼2单元3层2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苗凤芹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