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革因保管不善,将吉(2021)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670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石井街油厂住宅10号楼4单元4层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革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