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询异公告
2006年 5月8日, 李想将 吉市国用(2004)第2202020031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用地范围内的昌邑区解放大路锦东花园16号楼2单元1-2层右门转让,未同时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现权利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的规定,现公告,如有对该登记申请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为现权利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询异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 69953878
不动产登记机构:(盖章)
2023年1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