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红因保管不善,将吉市国用(2010)字第220204001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张玉红
2023年1月31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吉市国用(2010)字第220204001705号
权利人:张玉红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11003048GB00016F00010330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前锋新村18号楼1-6-11号
备注:因产权人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现自愿申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出让地 分摊 15.35
公告单位: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