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吉市丰政房征【2013】14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范围,该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范围:东至嘉业景园;南至泰山路;西至江南公园;北至博物馆。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上范围内房屋所有权消灭,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