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付俭 因保管不善,将S0000537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付俭
继承人:付岚岚 董世英
受托人:陈 絮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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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S000053747号
权利人:付俭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03009005GB00066F00010059
不动产坐落:龙潭区遵义街D6小区1号楼2单元4层30号
备注: 我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自愿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有土地证 出让
公告单位: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分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