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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窦光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询异公告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0-07-08 15:41

关于窦光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询异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关喜明申请办理位于龙潭区榆树沟街龙东小区20号楼2单元430号,原土地使用权人窦光辉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该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申报,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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