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673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
受托人: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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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吉(2019)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67320号
权利人: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04011029GB00003F00340008
不动产坐落: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96号广泽·紫晶城二期15号住宅1层8号
备注: 因产权单位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现受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自愿申请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公告单位: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