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鞠国范)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询异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蕾)申请办理位于(昌邑区吉林大街莲花二区2号楼7单元2层122号),原土地使用权人为(鞠国范)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我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该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申报,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