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韩喜庆现申请办理坐落于解放北路161号尚都东郡小区9号楼1单元2层4号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证已变更,因原土地使用者李显刚无法到场共同申请,现单方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如三十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