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晶 因保管不善,将S0003625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晶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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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S000362551号
权利人:李晶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02007002GB00146F00130112
不动产坐落:昌邑区铁西路245号运河里小区5号楼17号车库
备注:
公告单位: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2日